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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科

稿件来源: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布时间: 2021-08-18 18:21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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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科

  1.组织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相关制度。

  2.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,负责对局实施项目合同、协议的审查。

  3.负责行政执法法制监督、行政应诉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

  4.负责对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法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,定期组织执法评议考核工作。

  5.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、执法培训、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。

  6.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机制的落实情况。

  7.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车辆证件的核发和审验工作。

  8.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